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直接占有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1-12-16 07:53
標題: 直接占有
g2 台南109 上更一 27


查,賴惠玲所有之系爭建物,無權占有被上訴人之系爭土地,上訴人為承租人,乃為直接占有人,基於占有之連鎖,上訴人亦屬無權占有,則其無權占有系爭土地,致其受有不能使用收益系爭土地而未能獲得相當於租金之利益之損害,即係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有利益,則被上訴人依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上訴人給付自105年4月14日起至106年2月9日止停止執行期間,按相當於上訴人占有土地之租金計算之不當得利,自屬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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