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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太電公司與湯臣公司關係人交易與切斷關連性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5-11-26 21:06
標題: 太電公司與湯臣公司關係人交易與切斷關連性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5-11-26 21:23 編輯

太電公司係B公司持股100%之母公司,B公司係A公司持股100%之母公司。上訴人自88年8月17日起至92年12月23日止,先後擔任太電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兼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於90年間透過李宇為清查太電公司海外資產時,輾轉查悉A公司有系爭債權,經李宇為與債務人M公司之母公司湯臣集團代表協商後,約定由該集團返還美金700萬元,其中美金462萬元以現金歸還。惟因B公司董事孫道存、仝玉潔同時為湯臣集團董事,該項交易可能構成香港地區證券交易法之關係人交易,湯臣集團乃要求還款過程、對象與B公司切斷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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