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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s Arch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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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證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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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2100
發表於 2023-11-15 21:20:19
勾稽核實
111上1231
但被上訴人否認上開付款明細,上訴人及邱婉婷復未能提出被上訴人告知運河東郡房產各期房款之資料進行勾稽核實,且上開交易明細之經銷商欄僅可證明臺灣立杰公司有匯款仙施公司,而上開匯款資料則部分以被上訴人名義(依序見原審卷一第173至178、180至188頁),部分以臺灣立杰公司匯款至揚州英澤公司,充其量僅為付款予揚州英澤公司之金流記錄,並無法證明上訴人上開主張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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